巨额油款转到了个人账户,交到了个人手中掌管,这样的行为是明显违法的。根据相关的财务会计法规,对于属于公司的经营款项或收入,是不允许转入个人账户的。
可就是这样明显违法的现象,居然在该石油公司存在了长达10年。更为费解的是,中石油河南销售公司的负责人称,油款是不允许转到个人账户,但总公司账上查到的陈某账目没有问题,个人收取油款的行为公司也不太了解,属于个人行为。
的确,有很多公司为了避税,往往会采取把钱打入个人账户的情况。但显然这位女经理的动机十分明显,绝不是为了什么避税。毕竟像这样的国企分公司,是没有必要去冒这个风险的,而且风险还全部在个人身上,弄不好就是犯罪。
如果说女经理过来收款的做法属于个人行为,那么她卖出去的油又是怎么得来的?这样的一系列大笔交易,总会留有种种痕迹。难道说中国石油公司的财务审计就从来没有发现蛛丝马迹?如果照此下去,岂不是所有的分公司经理都有可能如此去发财,国企的资金还有安全感吗?
中石油周口公司销售经理陈某失踪,5亿元巨款究竟去哪儿了,这一问题尚待警方调查给出结果。但留下的疑问,沉重的思考,以及制度的漏洞,还有一些可能不为人知的真相,都有待进一步揭开。
推荐资讯